第四十条

已废止

经核实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当场向当事人下达书面责令停止违法建设通知,办理立案手续。

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