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条例/第二章 执法权限第十条已废止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与其他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因职责范围发生争议的,由市、区人民政府解决。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3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