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二章 国土空间规划第十五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保障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管理经费的落实,加强国土空间规划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和管理效能。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2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