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泉域水资源保护条例第二十五条有效在泉域保护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应当依法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造成泉域水污染。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2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