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树藏族自治州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建设促进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八条有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建设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玉树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