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树藏族自治州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建设促进条例/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第十五条有效州、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推进具有鲜明文化主题和地域特色,具备旅游休闲、文化体验和公共服务等功能,融合观光、餐饮、娱乐、购物、住宿、休闲等业态的旅游休闲街区建设。地方法规 · 玉树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