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坚持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简便易行原则,推动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地方法规 · 西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7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