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条

有效

调查委员会进行调查的时候,有关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公民都有义务如实提供必要的材料。提供材料者要求调查委员会对材料来源保密的,调查委员会应当予以保密。

调查委员会在调查过程中,可以不公布调查的情况和材料。

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