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五章 选举、辞职和罢免第三十七条有效提名、推荐的候选人数符合规定的差额数的,由主席团提交代表酝酿、讨论后,进行选举;超过规定的差额数的,由主席团提交代表酝酿、讨论后,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进行预选,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进行选举。省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省级国家机关领导人员、选举本省出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提名、酝酿候选人的时间不得少于两天。候选人的提名人应当向会议介绍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并对代表提出的问题作必要的说明。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1月17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