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条

有效

省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在主席团的领导下,按照本规则的规定,在会议期间履行各自的职责。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的人选由常务委员会在本届代表中提名,提交预备会议通过。

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