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基层社会治理促进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提高基层社会治理水平,构建文明和谐、安定有序的基层社会治理格局,推进市域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海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2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