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有效海绵城市设施应当与建设工程项目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地方法规 · 天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