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中小企业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中小企业的合法权益。中小企业应当严格履行法定义务,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合法经营、依法纳税、诚实守信、公平竞争,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得侵害职工合法权益。地方法规 · 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4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