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办法/第三章 电力生产与运行第三十四条有效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安全高效、治理完善的电力市场体系,推进交易机构独立规范运行,完善交易规则和市场化电价传导机制,引导市场主体有序参与电力市场。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