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办法/第三章 电力生产与运行第二十八条有效电力管理部门组织供电企业编制年度有序用电方案,经本级人民政府同意后公布实施。供电企业应当按照有序用电方案,制定具体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有序用电方案涉及的用户应当采取错峰、避峰等措施。鼓励其他用户错峰、避峰用电。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