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电力规划与建设、生产与运行、供应与使用以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