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办法/第二章 电力规划与建设第十八条有效鼓励电力企业运用网络、信息通信和智能控制技术等,提高电网与发电侧、需求侧交互响应能力,促进电源、电网、负荷、储能协调发展、集成互补的能源互联网建设,推动新型电力系统构建和能源结构绿色转型,提升电网智能化水平。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