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小杂粮保护促进条例第二十三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小杂粮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实现种植、加工、贮存、运输、销售质量全程可追溯。支持小杂粮生产经营主体开展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