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规定,不按规定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纳的,应当依法缴纳滞纳金,可以处应缴水土保持补偿费三倍以下的罚款。

地方法规 · 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