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其他行为,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违法行为涉嫌构成犯罪,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移送司法机关。地方法规 · 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4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