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有效

市管理中心应当实施资产保全,及时清理与回收贷款本金和利息。

市管理中心对抵贷资产应当实行集体审核,采取评估、拍卖、租赁等形式处置。

地方法规 · 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