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章 收缴和存储第二十四条有效单位名称、地址和职工姓名及其他基本情况发生变更的,单位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到市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地方法规 · 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4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