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已废止

从事市政工程设施维修养护的专用车辆,应当使用统一标志。特殊施工期间,在保证交通安全畅通的原则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时间的限制。

地方法规 · 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