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已废止为加强市政工程设施管理,充分发挥市政工程设施的使用功能,为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服务,根据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和《辽宁省市政公用设施保护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4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