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章 罚则第四十五条有效侮辱、殴打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人员或阻挠其依法执行公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4日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