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七章 附则第五十二条有效业主共同决定自行管理物业管理区域的,参照本条例执行。对其他物业服务人的物业服务管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6月1日第五十一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