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餐厨垃圾管理条例第一条有效为了加强餐厨垃圾管理,促进餐厨垃圾的减量化产生、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维护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保障食品安全和公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滁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