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条

有效

任何人发现火灾,应当立即报警;起火单位应当即时组织扑救初起火灾。

人员密集场所发生火灾,现场工作人员应当立即组织、引导疏散。

消防救援机构接到报警后,应当立即赶赴现场,组织灭火,有关单位和公民应当提供便利。

地方法规 · 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