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条

有效

建筑消防设施应当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并存档;按照国家规定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两人,并持证上岗。

地方法规 · 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