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消防条例/第三章 火灾预防第三十条有效建筑消防设施应当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并存档;按照国家规定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两人,并持证上岗。地方法规 · 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