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五章 保障第三十三条有效申请补办电动自行车号牌或者临时通行标识,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工本费。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