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大足石刻保护条例/第二章 保护管理第十七条有效大足石刻保护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安全防护和消防管理制度,配备防火、防盗、防雷的器材和设施,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2月29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