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有效

大足石刻保护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大足石刻的除尘、龛檐维护、生物病害清除等日常保养维护。实施日常保养维护工程,应当编制保养方案,报市文物行政部门备案。

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