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中医药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有效市、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引导中医药学会、协会等社会组织充分发挥作用,支持其依法开展行业自律管理、学术交流、技术推广、人员培训、宣传教育等活动。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通过捐赠、资助、投资等方式发展中医药事业。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