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条

有效

科技创新部门应当建立符合中医药规律和特点的科研评价体系和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机制,对中医药科研项目评审、立项实行单列。

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