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社会信用条例/第五章 信用监管/第三节 失信惩戒第七十三条有效深圳市失信惩戒措施补充清单应当包括惩戒对象、惩戒措施、惩戒依据、实施惩戒措施的单位等内容。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第七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七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