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社会信用条例/第四章 信用主体权益保护/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四十条有效信用主体可以依法查询或者授权他人查询自身的信用信息、信用评价等。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