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第六章 考核第二十八条有效文职人员实行分类分级考核。文职人员的考核,应当全面考核文职人员的政治品质、专业能力、担当精神、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情况。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