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第四章 招录聘用第十八条有效军队实行公开招考、直接引进、专项招录相结合的文职人员招录聘用制度。公开招考,适用于新招录聘用七级文员、专业技术八级、专业技能三级以下和普通工岗位的文职人员。直接引进,适用于选拔高层次人才和特殊专业人才。专项招录,适用于从退役军人等特定群体中招录聘用文职人员。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