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文明行为促进及其相关工作。本条例所称文明行为,是指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社会主义道德,传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维护公序良俗,尊重他人合法权利,推动社会文明进步的行为。地方法规 · 广元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