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第四章 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第五十二条有效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推进民族医药文献发掘整理与系统研究,加强民族医药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支持民族特色医药传承创新和产业发展,提升民族医药服务水平。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五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