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条

有效

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制定措施培育壮大数据采集、存储管理、挖掘分析、交易流通、安全保护等数据核心产业,发展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数据存储、物联网、高端软件、网络安全等特色产业。

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