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数据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数据资源管理、数据流通、数据应用、数据安全和区域合作等活动,适用本条例。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