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全民健身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有效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设施的建设、管理和运营,举办全民健身活动,兴办体育社会组织,开展科学健身指导,提供全民健身市场化产品和服务,对全民健身事业进行捐赠和赞助。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