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全民健身条例/第二章 全民健身活动第十九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公安、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依法开展的大型全民健身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全民健身赛事活动的组织者和承办者应当遵守安全管理相关规定,根据赛事活动规模和运动项目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防范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提供物资、医疗、保险等服务,保障赛事活动安全。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