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四章 审议工作报告、审查计划和预算第三十四条有效审查和批准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审查监督政府债务,监督本级人民政府对国有资产的管理,可以参照本章有关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2月1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