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已修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应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依法办事、公开公正、诚实守信、优化服务、廉洁高效和权责一致的原则,构建良好的人文环境,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运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等现代化技术手段,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3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