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有效

国家安全机关应当依法加强对重点部门、重点部位周边安全控制区范围内建筑物、构筑物出租、转让的监督管理。公安、房管等有关部门应当予以配合。

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