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中原科技城总体规划管理条例第八条有效未按本条例规定制定、修改、报批中原科技城总体规划或者未履行本条例规定的其他职责的,由有权机关依据职权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