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未按本条例规定制定、修改、报批中原科技城总体规划或者未履行本条例规定的其他职责的,由有权机关依据职权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