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有效

中原科技城总体规划的制定、修改、监督等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中原科技城总体规划,是指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针对科技创新特定区域、保障中原科技城发展的专项规划。

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