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条有效违反第二十二条规定,未制定古树名木保护方案或者未按照规定备案的,由古树名木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地方法规 · 株洲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2月14日第五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一条